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2月13日,晋中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假币犯罪举报奖励活动,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最高金额20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山西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此次晋中市开展假币犯罪举报奖励活动范围涵盖以下7个方面: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捣毁伪造人民币印制窝点,现场查获印刷假币的机器设备、制造假币版样、模具、油墨、纸张(包括印有安全线的纸张)、坯饼等原材料,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的;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获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的;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捣毁假币再加工、变造假币、打印或复印窝点,现场查获伪造假币的设备、假币版样、油墨、纸张,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的;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获假币半成品的(假币半成品指纸张或坯饼的单面印有所伪造的货币底纹和主景图案,但尚未制作完成的假币);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重大假币案件的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的;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侦办重大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重大案件,缴获假币而犯罪嫌疑人未归案的;两人以上举报同一起案件的,根据举报时间先后和在案件侦查工作中所起作用,由公安机关立案单位在上述奖励金额内分配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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