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晋中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执法人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采取行动,以防疫用品和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为重点,着力规范经营行为,加大价格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4月3日开始,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防疫用品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进行价格检查,时刻关注价格波动。增强一线执法力量,加大对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场所的检查力度,详细询问供货价格、销售等情况,并要求加强日常内部管理,要明码标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认真做好保供稳价、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4月4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疫情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全市各类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 12345或 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晋中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相关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记者 郭娟王相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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