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山西省住建厅消息:为全面落实《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部署,该厅出台了《山西省住建领域稳经济实施细则》,其中提出4条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的措施和8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备受关注。
在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方面,省住建厅提出降低用水用气成本,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指导供水,供气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降低建筑企业担保负担,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支付、履约、工程质量等各类保证金,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保函,不得强制要求采用现金形式提供担保。
此外,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直管公房,本年度免收6个月租金,其它地区免收3个月租金。同时,顶格下调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将山西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认定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按照50%的最大幅度进行下调,持有或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米及以上的租赁企业,可享受减按4%收取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在一揽子稳经济细则中,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8条政策倍受房企和购房者的关注。
最新规定,山西将保障人才安居,对专科及以上(技工院校高级工)在晋创业就业的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由各设区市、县(市、区)给予一定购房补贴;租赁住房的,由各设区市、县(市、区)结合当地租金水平,给予适当租房补贴。对于购买刚性住房的,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可由财政补贴部分购房契税。积极搭建购房平台,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改善性住房为主,按市场化规则运作,对接供需两端,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群体选择购买,引导全社会潜在住房需求积极入市。
加快发展改善性住房,引导企业按照控高度,降密度、降容积率,高装配率、近零能耗、高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和完整居住社区标准开发建设改善性住房。(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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