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日我省制定发布《山西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到2025年,我省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达到35%,年均增长7.3%;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达到13%,年均增长14.8%;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5%,年均增长3.2%。
《规划》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坚持需求导向,数据驱动;坚持政策引导,多方共建;坚持城乡融合,协调发展。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的四大主要任务,即: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化建设、资源库建设、应用平台建设)、构建智慧农业生产体系(发展智慧种业、智慧农田、智慧种植业、智慧畜牧业、智慧渔业、智慧农机)、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数字化、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数字化、农村电商发展)、构建乡村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建立乡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技信息服务平台、增强农业农村数字创新能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智能化监测)。确定了六大重点工程,即: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业农村大数据“1311”工程、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县域数字农业农村监测评价体系工程和数字农业农村人才培育工程。
《规划》指出,各地要切实把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摆上数字山西建设重要位置,将数字化理念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建立健全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推进本地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记者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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