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 实习生 李佳蓉)7月2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的教育及其相关工作进行的监督、指导、评估和监测的活动。
我省鼓励和支持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公众以及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教育督导相关活动。
教育督导机构可根据学校类型、办学特点,对学校的下列事项实施分级、分类督导:依法办学情况;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材使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师德师风等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由教育督导机构依法追究责任,或者依法提出处分建议,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凡本网来源注明“融媒在线(域名:KBQMT.COM)”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KBQMT.COM,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融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融媒在线)”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35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3137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著登字第9248231号 商标注册证:第4786761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0237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22]0615-23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219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网络110报警服务|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总机:400-102-9008转3|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02-9008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