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1日讯(记者王佳丽)11月9日,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2007年4月以来,我省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应签未签等现象时有发生;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仅在省本级使用,与用人单位的现实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省人社厅11月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劳动合同应签尽签、劳动用工应备尽备。全面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统一使用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劳动用工备案模块在网上办理,原则上不再通过书面材料进行线下备案,实现省、市、县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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