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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2-12-10 19:09:44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2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3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九、选举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选举山西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三、通过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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