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应急管理局消息,该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太原市要求,凡在春节期间因实施阶段性停产、停建时间超过1个月或其他原因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含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程序。依据“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规定,属地政府组织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按照省、市、县相关验收程序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此外,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切实加强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复工上岗培训,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薛建英 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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