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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城区城乡低保再提标

城市提高30元/人/月,农村提高50元/人/月

发表时间:2024-07-31 16:43:54来源:山西日报

7月3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改善全区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从2024年1月1日起,晋城城区城乡低保金标准调整,财政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大力度保障城乡低保金提标政策顺利施行。  

此次晋城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80元/人/月提高到710元/人/月,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10元/人/月提高到560元/人/月,每人每月提高50元。本次提标预计全年将增加136万元。2024年晋城城区财政共筹集城乡低保资金2401万元,其中提标资金已足额安排。  

截至目前,该区已发放1—7月城乡低保金124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3239人次,其中1—7月提标资金55万元已足额发放到位。  

财政部门将严格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加强“三保”专项资金监管,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地将城乡低保金及提标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有力支撑,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任志霞)


  (编辑:刘政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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