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的应有作用,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晋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分析研判、多方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体现改革精神、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举措(试行)》。
该举措包含“明确购房首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年限和范围”“上调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推进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强化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监管”“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宣传力度”等十方面新政,从“降低”“提高”“优化”“放宽”“上调”“加大”“推进”等关键字眼中足以说明,“十条举措”含金量实足,必将在赋能晋中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彰显积极作用。
据了解,近日,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着眼落细落实“十条举措”,正在积极组织开展操作流程再造、政策解读培训、业务信息系统改造和主要参数调整设置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12月15日,“十条举措”将正式施行。
(编辑:卫奎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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