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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惊现“全国最富边防副支队长” 涉案家产超4.9亿
发表时间:2021-05-25 16:39:25来源:周末看法

本网讯:(撰稿秦武胜)陈红琴1.97亿、陈良英1.3亿、陈吓和8635万、陈伟美5743万、陈威伟1493万、于海燕1015万......

2020年7月28日,福建宁德福鼎边防大队原副大队长雷洪亮,被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而上述数据,则是雷洪亮的直接领导、宁德市边防支队原副支队长何新光的至亲关联人的“净收入”金额。

为此,一起集资诈骗案,让全国“最富边防副支队长”何新光浮出水面,涉案金额将近人民币5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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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派出所长集资诈骗2.1亿

雷洪亮,男,1981年4月出生,祖籍浙江省丽水市,曾任宁德市公安边防支队秦屿派出所所长,2017年12月15日被福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19日被福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方指控:2015年初至案发,被告人雷洪亮在福鼎市秦屿边防派出所工作期间,虚构投资海鲜及宁德核电有限公司项目等事由,以支付高额投资利润、许诺高息等为诱,骗取被害人刘海潮、黄宇、刘建明、雷海兴等21人钱款计人民币20801.103579万元,用于支付高额利润及巨额债务等。其中骗取刘海潮345.3476万元、黄宇235.4814万元、刘建明230.6435万元、雷海兴688.41万元、刘志农2483.4979万元、叶华19.44万元、雷进法961.323304万元、龚扬旗343.23万元、卢龙飞17.068万元、王伟50.4174万元、林球荣7.5万元、陈以玲4690.088575万元、陈剑野4869.838万元、陈楷3470.4089万元、陈剑平1166.696万元、蓝寅剑203.478万元、柳晓峰743.955万元、陈辉9.8万元、邵国锋120.48万元、许德发76万元、万熊68万元。

2017年初,被告人雷洪亮因“拆东墙、补西墙”方式骗取他人钱款,造成巨额亏空,便与被告人陈青平商议,以短期投资高回报为诱,骗取被害人沈小荣等人信任。2017年7月起,雷洪亮、陈青平以合作投资宁德核电废旧电缆、废油回购、核电水泥供应等名义,诱骗沈小荣等人将资金投到雷洪亮处,雷洪亮将到账资金用于偿还其之前所欠巨额债务。至案发,共骗取沈小荣等4人钱款计891.65215万元,其中骗取沈小荣102.31785万元、沈小华17.0721万元、沈汉平8.4448万元、朱时权763.8174万元。2017年12月14日,被告人雷洪亮由宁德市边防支队控制后移送福鼎市公安局。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洪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或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隐瞒事实真相,虚构资金用途,实际集资诈骗达人民币21485.32272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严重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因此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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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副支队长成为最大赢家

雷洪亮诈骗案,让无数受害者血本无归。

法院审理后认定,损失最为惨重的陈剑野,被骗取4869.838万元;陈楷,被骗取3470.4089万元;陈剑平,被骗取1166.696万元。

在受害者的名单当中,陈剑平虽然不是被骗数额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但他的下场却是最惨的。由于经受不住打击,陈剑平引发了脑淤血,病倒后因没钱用上好药,导致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至今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自理,悲凉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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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陈剑平外,还有些受害者已落到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境地。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原宁德市边防支队副支队长何新光为代表的政法公职人员,他们可谓赚了个盆满钵满。

在司法鉴定报告中,一张《雷洪伟、雷洪亮、雷金生、陈康、陈秋明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表明,有19人在雷洪亮诈骗案中有了“净收入”,其中“净收入”金额最高的5个人,都是原宁德市边防支队副支队长何新光的至亲关联人。

具体为:何新光的妻子陈良英,净收入1.3亿元;何新光的姐姐陈红琴,净收入1.97亿元;何新光的小舅子陈吓和,净收入8635万元;何新光小舅子陈吓和的妻子于海燕,净收入1015万元;何新光的外甥陈伟美,净收入5743万元;另一外甥陈威伟,净收入14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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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何新光的至亲关联人,“净收入”总额为4.96亿元。

那么,为什么陈剑野、陈楷等人被骗后的资金要不回,而何新光的关联人却成了最大盈利者呢?

判决书表明,雷洪亮集资诈骗案的最大特点,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即,陈剑野、陈楷等人被骗的资金,都被转移到何新光的关联人腰包里去了。

何新光,在2016年转业至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副调研员之前,曾担任宁德市边防支队副支队长,是雷洪亮的直接领导。也正是何新光的幕后策划操纵,才导致雷洪亮集资诈骗的雪球越滚越大。

应该说,早期的雷洪亮并不想犯罪,与同事之间可能只是简单的民间借贷。但后来雷洪亮自我膨胀,打肿脸充胖子,从此开始“拆东墙、补西墙”。

当时,何新光利用担任雷洪亮的直接领导的职务便利,把雷洪亮当成赚钱的工具,让亲戚将大量资金以月息5—7分的标准向雷洪亮发放高利贷,然后何新光的小舅子陈吓和再以雷洪亮在做“大项目”为幌子,游说福清老乡将资金交给雷洪亮投资。接着,这些所谓的投资款,被雷洪亮用于支付何新光关联人的高额利息。

为此,雷洪亮的资金就变成了从左口袋进,然后从右口袋出。从左口袋进去的资金,来源于如陈剑野、陈楷这样的受害者;而从右口袋出的资金,则流进了何新光关联人等人的腰包。

通过雷洪亮这样一转手,4.96亿元资金进入何新光至亲关联人的口袋,而坐牢的却是雷洪亮,何新光理所当然地成了该集资诈骗案的最大赢家,一跃成为全国最富有的边防副支队长。

触目惊心的政法干警盈利名单

司法鉴定报告上的盈利人,除了何新光的至亲关联人外,还有原福鼎市边防大队大队长陈晖的私人驾驶员林效良,净收入1321万;原宁德市边防支队参谋长兰群峰的岳父楼建民,净收入696万......

同时,宁德市人民检察院还查明有大量政法干警在该集资诈骗案中盈利。其中包括原福鼎市边防大队大队长程宝堤、陈晖;原福鼎市边防大队政委朱治国;原宁德市边防支队纪委纪保科科长何武初(2018年转业至宁德市司法局);原宁德市边防支队政治处副营职干部陈祥旺;原福鼎秦屿边防派出所所长杨东升、副所长连美光、司务长杨帆;原福鼎白鹭边防所教导员李东源、张斌。

此外,部分盈利者还被黑白颠倒地变身为受害人。例如,“集资参与人退赔损失清单”中的卢龙飞,曾任福鼎市边防大队政委(副团职),相关证据表明,他实际上是盈利的受益者。

除了卢龙飞,还有宁德市边防支队政治处主任王伟、秦屿边防派出所教导员林球荣、渔井边防派出所长陈辉、桐城边防派出所长万熊,他们都是雷洪亮集资诈骗案的盈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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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非法收益应当依法追缴

在同一起集资诈骗案当中,有些人被骗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而有些政法干警却赚了个盆满钵满。

对此,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家陈兴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卞建林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车浩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肖建国教授、李奋飞教授,论证后认为:现有证据、事实显示,本案陈吓和、张如清、何新光等人明知雷洪亮用于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资金来源于非法集资,在此情况下应当对陈吓和等人从雷洪亮处取得的非法收益予以追缴。

即使陈吓和、张如清、何新光等人并不知晓雷洪亮的资金来源,由于陈吓和、张如清等人与雷洪亮的经济往来具有非法的高利贷性质,对于陈吓和等人取得的超出合法利率范围的非法债务的利息收益仍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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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很明确,相关涉案人员的非法收益应当依法予以追缴,但作为曾经副团职公安边防干警、如今副处级公职人员的何新光,却没有半点政治觉悟,对退赃问题始终消极对待。

法学专家还指出,高利贷已被列入扫黑除恶的整治对象。而何新光的至亲关联人以5—7分的月息(年化率60%—84%)向雷洪亮发放高利贷,从中赚取高额利息,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同时,本案中,何新光的亲戚利用何新光担任边防副支队长的影响力,从中谋取非法利益,也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更重要的是,何新光的妻子陈良英,在该集资诈骗案中“净收入”高达1.3亿元,因此何新光及其妻子陈良英均已涉嫌受贿等犯罪。

此外,何新光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其行为还有可能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总之,不管适用哪个法条,何新光均有可能涉嫌犯罪。但遗憾的是,不管是宁德的纪检监察机关,还是司法机关,均未采取有效强制措施,追究何新光等人的法律责任。

无奈之下,相关受害人不得不向全国、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导组进行投诉举报,期待整顿小组将原政法工作人员、“全国最富边防副支队长”何新光绳之以法,依法追缴其非法收益,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监察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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