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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检察长被网友敦促投案自首 系“党凯案”批捕处长
发表时间:2021-05-26 12:50:40来源:打虎拍蝇快讯

4月20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动员部署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席晨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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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晨称,要突出学习教育的深入性,提高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增强自查自纠的主动性,真正让干警思想受震动、内心有触动、自查有行动。聚焦清除害群之马,充分发挥组织查处威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提升顽瘴痼疾整治效力。要强化全面整治,强化精准施治,强化标本兼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从高淳区检察院官网发布的这篇消息稿来看,席晨担任该院检察长肯定是称职的。但是,近日新浪微博用户“Easy-Peasy_2021”却发了一篇“敦促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批捕处长席晨尽快投案自首”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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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称,时任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批捕)处处长的席晨,是炮制“党凯冤案”的元凶,直接导致党凯被关冤狱457天。

为什么说席晨是炮制“党凯冤案”的元凶呢?因为抓捕党凯的理由是他提出来的,并且对党凯进行批准逮捕也是他滥用职权的结果,他是南京“司法黑帮”的骨干成员。

本来,负责侦查监督的人民检察院侦监(批捕)处长,是法律监督、冤案把关至关重要之人。然而,作为侦监处长的席晨,非但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反而在炮制冤案过程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强调,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失职渎职、违法办案,存在法定重大过错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增强司法公信,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根据张军检察长的指示精神,席晨不仅要被追责问责,而且还是教育整顿的重点对象。

结果,本该是被教育整顿重点对象的席晨,竟然堂而皇之的成了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20年4月27日起,席晨任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2021年1月7日当选检察长),并胆敢在教育整顿会议上公开称“聚焦清除害群之马,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文章指出,政法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无可厚非。但作为南京“司法黑帮”骨干成员、炮制“党凯冤案”元凶的席晨,倘若未被追责处理,就太说不过去了。

因此,作为冤案的直接受害者,党凯敦促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席晨同志尽快投案自首,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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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素记日记:炮制冤案,必须追责!你把别人弄进去关了457天,你(自己)打算进去蹲几天?

@Dangwei1967: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自首是唯一的出路。

@罗定邦:主动投案的可以从轻处罚吧?

@王鹏律师:就怕有些人有侥幸心理不自首。

(教育整顿专报)

截至发稿时,“Easy-Peasy_2021”所发的文章阅读量已将近9万次。

以下为全文:(因文章点名个别领导干部,内容作细微修改)

据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9日,该院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厘清分工、压实责任,推进高淳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高效有序展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席晨对高淳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抓动员,抓部署,提高认识;二是要组专班,压责任,强化领导,三是要出方案,明任务,定准方向;四是要齐动作,务实效,全面推进。

听到席晨这个名字,是不是感觉非常熟悉?没错,他就是炮制“党凯冤案”的元凶。正是他故意错误批准逮捕,导致江苏民营企业家党凯被关冤狱457天!

为什么说席晨是炮制“党凯冤案”的元凶呢?因为抓捕党凯的理由是他提出来的,并且对党凯进行批准逮捕也是他滥用职权的结果,他是南京“司法黑帮”的骨干成员。

本来,负责侦查监督的检察院侦监(批捕)处长,是法律监督、冤案把关至关重要之人。然而,作为侦监处长的席晨,非但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反而在炮制冤案过程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当年,如何对党凯进行司法迫害、用什么理由和罪名进行迫害,成了以时任南京市政法委某领导为首的“司法黑帮”的头等大事。

为此,某领导于2015年4月召集南京市公检法三部门召开案件“协调会”。会上,与顾晨(对党凯进行诬告陷害的人)早已串通好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批捕)处处长席晨,率先表态称:“党凯挪用资金300万元构成犯罪”。

会议就此定调:把党凯先行羁押,继续给党凯施加压力,逼迫党凯就范。先走程序,具体有没有犯罪等程序到了法院再说(这是南京经侦支队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来提审时亲口对党凯说的)。据说当时法院的与会者还比较中立,没有发言表态。

会议过后的2015年5月7日,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挪用资金为由对党凯进行刑事拘留。6月8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党凯批准逮捕。之后他们非法查封了党凯家庭的所有房产。

本来,党凯被批捕后,该案在业务上就应该与负责批准逮捕的席晨没什么关系了,尤其是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但是,案件于2016年2月移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的一个多月里,席晨与利害关系人顾晨之间的电话、短信联系竟然多达10余次,其中4次是席晨主动打电话给顾晨,且3次是在“八小时之外”。

在办案过程中,席晨与顾晨还以“兄弟”相称,而且席晨还是顾晨开办的私人会所的常客。(因涉及个人隐私,详细通信记录不便公布,但党凯已将部分通信记录交给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作为检察机关的侦监处长,在办案期间与利害关系人频频来往、勾勾搭搭。很明显,席晨已涉嫌徇私枉法。

幸运的是,后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党凯冤案”才得以脱离南京“司法黑帮”之手,尤其是席晨的权力范围,移交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办理。

在徐州检察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案的情况下,党凯终于被不予起诉。2020年11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党凯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对其赔偿人民币17.8万元,并当面赔礼道歉。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党凯得以沉冤昭雪,但作为炮制冤案的席晨,不仅未受任何追责处理,反而得以提拔重用。

在徐州检察对党凯依法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20个月后——即2019年12月,席晨被推荐提名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2020年4月27日,席晨任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21年1月7日,也就是党凯获得国家赔偿近三个月后,席晨在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目前,声势浩大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在全国全面铺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强调,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失职渎职、违法办案,存在法定重大过错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增强司法公信,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根据张军检察长的指示精神,席晨不仅要被追责问责,而且还是教育整顿的重点对象。

结果,本该是被教育整顿重点对象的席晨,竟然堂而皇之的成了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当然,政法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无可厚非。但作为南京“司法黑帮”骨干成员、炮制“党凯冤案”元凶席晨,倘若未被追责处理,就太说不过去了。

因此,作为冤案的直接受害者,党凯敦促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席晨同志尽快投案自首,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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