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10月1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巩固深化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并明确,在不影响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市民生活的情况下,允许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等规范设置便民经营点,满足流动商贩和市民需求,以“有温度执法”呵护城市“烟火气”,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城市管理执法涉及方方面面。《实施方案》指出,我省将利用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今年年底前,组织完成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建档立卡工作,采集录入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证件、案件信息、岗位状态、装备配置等。加强对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范执法着装和装备管理,加大纠察督查力度,严禁擅自扩大着装范围。严格协管人员管理,通过采取提高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保持协管人员相对固定。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全面清理和优化执法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并明确市、区执法权责边界,明确跨区域执法事项,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禁止粗暴、过激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全面落实“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
此外,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便民服务移动终端(APP)、开展“城管体验日”等渠道,建立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积极宣传、提升服务和规范执法,把“提篮小卖”引摊入市,实现定时定点摆卖、合法有序经营。对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的,免于行政处罚,以“有温度执法”呵护城市“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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