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宏明)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大同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街道办事处等行政机关,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以检察建议力促“生命通道”畅通。
前不久,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长期被不特定车辆占用,一旦发生火灾,将影响消防车辆正常通行。经过调查取证,大同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责,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同时,该院还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责成未按规定施划消防通道网格警示区域或警示网格模糊、标识牌不明显的小区物业立即整改。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全新职能。做好检察公益诉讼,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通过案件办理,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进一步达成共识,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大同市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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