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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门 维权有路 权益得保
发表时间:2021-11-22 16:26:23来源:山西法制报

今年以来,山西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从“防范、主动、全覆盖”着眼,围绕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等任务,创新开展工作,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农民工讨薪有门、维权有路、权益得保。截至目前,全省共解答涉农民工法律咨询4万余人次,受理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100余件,涉及金额4200余万元。

畅通维权渠道 夯实服务根基

为确保社会群众得到便捷高效法律帮助,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构建服务平台,畅通群众咨询、申请渠道。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补充,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辅助的五级维权网络,为当事人提供就近法律服务。在维权方面,公共法律服务处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山西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作用,落实中国法网农民工问题转接转办工作,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其中,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年无休服务,社会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咨询法律问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和服务渠道。实现法律咨询全覆盖,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列入民生实事,并在今年延伸为“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组建了4000余人的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实现全省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值班全覆盖,为全省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解答涉农民工法律咨询4万余人次,受到广泛好评。

完善便民举措 扎实担当作为

公共法律服务处针对农民工案件优先指派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简化申请手续,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并实行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四优先”原则;对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先行办理,后补手续,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通过电话预约受理、邮寄办理、网上受理、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服务,保障农民工群体能够就地、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广泛推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制度以及“代受理”和“点援制”等便民举措。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通过电话预约受理、邮寄办理、网上受理、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服务,保障农民工群体能够就地、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积极开展业务衔接,如调援对接、法律咨询与援助案件办理之间的业务衔接,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争取采取调解结案,针对接到的不同咨询提供不同处理办法,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临汾市创新服务方式,大力开展农民工“零等待”优先服务、“零距离”主动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窗口服务等法律援助“四零”服务,开辟信息无障碍通道、申请无障碍通道、交流无障碍通道、程序无障碍通道“四类”无障碍通道,为农民工提供精准服务。晋中市建立落实“三快四查”制度。“三快”即对接快、指派快、律师会见快。在案件通知、受理、指派阶段均指派专人负责,实现法律援助全过程快速、无缝对接。“四查”即查态度、查时效、查质量、查效果。太原市小店区由律师牵头建立了15个大型工地的农民工维权微信群,为农民工及时解答法律问题。晋城市高平市全面推行“两个免于”“三个当场”“四个优先”工作法,认真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全力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开展专项活动 强化维权宣传

根据省政府和省司法厅的要求打造农村法律援助品牌,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做好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择优打造重点品牌,助力乡村振兴。品牌活动以现场宣讲、解答咨询、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群众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及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以案释法,提高了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4月21日上午,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太原市、小店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小店区晋阳街中建二局融创工地共同开展“法律服务进工地”活动。切实推动法律援助向企业、向工地延伸,真正把法律知识送到了广大群众手中,进一步向广大务工人员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

5月28日,省司法厅联合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省法律援助中心,在太原南站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针对农民工等特殊人群,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投放大屏等方式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晋城市制作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微视频《援》,通过市区主干道公交车站台127块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循环播出,通过自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让农民工充分了解法律援助。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将创新法律服务模式,结合新型三农纠纷发展态势,充分发挥网络、热线平台作用,探索建立健全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法律援助“简易程序”,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随后将组织开展法律援助队伍专项培训,重点加大涉农案件质量监督指导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和上门回访,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和社会效果。加强法治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深化宣传效果,弘扬法治精神,针对农民工特殊群体,从细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深入农民工聚集地进行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使农民工牢固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更知道去何处维权、如何维权。

本报记者黄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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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伯君)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活动的基础上,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农民工的工作能力水平,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多项工作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开设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通过绿色通道,快捷服务,及时指派律师办理;对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先行办理,后补手续,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农民工十人以上的群体性来访和矛盾可能激化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中心领导。

积极宣传、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宣传,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进企业”等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发挥“12348”法律援助热线作用,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免费法律咨询、相关政策信息服务,做好农民工情绪疏导和维稳宣传工作,引导、协助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完善制度、热情服务。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点援制”等制度,选派经验丰富的律师解答咨询和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健全统计制度。对涉及农民工的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单设台账,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和承办律师联系方式,跟踪服务,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敦促承办人及时办理案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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